发布时间:2013-02-19 作者:枣庄房产网
枣庄房产网2月19日讯2月18日,山亭区检察院从枣庄市检察院抱来了“优秀检察院”的奖牌。
据了解,2012年度,枣庄市检察院对各基层检察院工作首次把群众满意度纳入考核,山亭区检察院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获得了95.6%的最高分。
长期以来,和很多系统一样,对检察工作的考核主要来自系统内自上而下的内部评价。近年来,枣庄市检察机关考核方式、考核内容、考核体系方面不断改革,努力接近于客观、科学,但主要仍然是在系统内部进行。为让社会来监督、让群众来评判检察工作,切实提高全市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。今年枣庄市检察院创新绩效考核模式,首次委托专门调查机构从整体工作、执法作风、社会形象等方面对基层院检察工作情况进行民意调查,民意调查结果以满意度得分形式体现,结果纳入对市级检察院的年度考核中。
枣庄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根据各区(市)人口数量,样本标准误差在5%以内,置信度为95%,确定了各区(市)区目标有效样本。调查对象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,由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系统随机生成号码拨号访问产生,全市共调查1845个。调查问卷分为三个题目,分别从检察机关的整体工作、服务群众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、工作作风和人员素质等方面进行民意调查。从2012年12月18日到12月20日,每晚调查2个区(市),根据民意调查情况系统自动计算民意调查结果,调查结果当场公布,社情民意调查中心、市检察院、被调查区(市)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分别现场签字确认。
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,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。在山亭区检察院全体干警会上,该院检察长高峰说,其实我更关心的是那4.4%的不满意,调查给了我们警醒,要真正地让人民群众了解、理解、支持检察工作,真正做到让人民满意,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。”